2019年3月29日,饮食服务中心在宝山校区为宝山一食堂管理员李玉秀和二食堂员工谢修奇颁发“维护集体利益先进个人”荣誉证书,并给予他们每人一千元人民币的现金奖励,以表彰他们在3月19日勇敢捍卫学校和饮食服务中心利益的英勇行为。
3月19日13时左右,一不明身份的校外人员在宝山校区二食堂外私自窃取泔水。路过的一食堂管理员李玉秀和二食堂员工谢修奇本着对学校负责、对饮食服务中心负责、对食堂负责的态度,及时制止其违法行为并耐心劝其离开。但该人员毫无法律意识,态度蛮横,不仅不听劝告,反而对李玉秀和谢修奇加以谩骂甚至使用暴力,致使谢修奇脸部、手臂等多处受伤。在人身安全受到威胁之际,李玉秀和谢修奇并未退缩,而是勇往直前捍卫国家法律的尊严、捍卫学校和饮食服务中心的利益,协助保卫处和警方将其控制。
我国《食品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禁止私自收集和处理餐厨废弃物(泔水),同时要求食堂有责任、有义务保管好泔水,饮食服务中心也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私自到食堂收集泔水。
李玉秀和谢修奇在国家法律尊严受到践踏、学校荣誉受到侵害、中心利益受到损害时挺身而出,他们的行为不仅维护了国家的法律尊严和学校的集体荣誉,同时也深刻的诠释了师大饮食人爱岗敬业、团结奋进的高贵品质。